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蓝田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514日—20245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29-82829592

传真:029-82829606

邮编:710500

通讯地址:西安市蓝田县蓝水路24号

序号

批复名称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发文时间

1

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西安市秦岭北麓蓝田县葛牌镇小流域生态恢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蓝环批复〔2024〕07号

西安市秦岭北麓蓝田县葛牌镇小流域生态恢复治理项目

西安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2

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蓝田蓝一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精神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蓝环批复〔2024〕08号

蓝田蓝一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精神病医院项目

蓝田蓝一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相关附件:

蓝环批复〔2024〕07号关于西安市秦岭北麓蓝田县葛牌镇小流域生态恢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蓝环批复〔2024〕08号关于蓝田蓝一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精神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