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全面工作。
分管科技与财务处、生态环境监测处,分管市环境监测站,联系灞桥、未央、经开分局。
主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日常工作,联系临潼、浐灞、港务分局。
分管综合业务处、大气环境处,分管市智慧环保综合指挥中心,联系市生态委办公室(市大气专项办)工作,联系雁塔、曲江、航天分局。
分管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法规与宣教处,联系长安、鄠邑分局。
分管水生态环境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污染物总量控制处),分管黑河环保总站、李家河环保站,联系周至、蓝田县局。
按照市纪委监委安排开展工作。
分管生态环境督察处、行政审批处,分管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莲湖、高新分局。
协助沈炳岗、顾金龙同志负责市生态委办公室(市大气专项办)日常工作,联系阎良、西咸、航空分局。
协助沈炳岗同志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