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2024年4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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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批复文号

发文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1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克瑞斯50000件密封产品的制造及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环评批复〔2024〕17号

2024年4月30日

西安克瑞斯新材料有限公司

西安市临潼区代新工业园骊丰十路2号

2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关于西安凤鸣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500吨塑料薄膜包装袋、打包带、胶带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环评批复〔2024〕18号

2024年4月30日

西安凤鸣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新市街办郝邢村

相关附件:

临环评批复〔2024〕17号 关于克瑞斯50000件密封产品的制造及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临环评批复〔2024〕18号 关于西安凤鸣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500吨塑料薄膜包装袋、打包带、胶带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