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蓝田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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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10500
通讯地址:西安市蓝田县蓝水路24号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发文时间 |
1 | 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西安兴鑫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板材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蓝环批复〔2024〕04号 | 西安兴鑫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板材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西安兴鑫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2024年4月1日 |
2 | 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蓝环批复〔2024〕05号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项目 | 西安国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4月2日 |
3 | 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陕西永泰立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加工及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蓝环批复〔2024〕06号 | 陕西永泰立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加工及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 | 陕西永泰立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4月12日 |
相关附件:
蓝环批复〔2024〕06号关于陕西永泰立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加工及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