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关于2024年4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西安市灞桥区新医路87号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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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安销售分公司纺南路加油站项目

西安市灞桥区咸宁东路82号

西安桐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518.93万元,该项目总占地面积4159.69平方米,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零售业务。项目设置30立方米汽油储油罐2个,50立方米汽油储油罐1个,30立方米柴油储油罐1个,50立方米柴油储油罐1个,项目油品储罐总容积为150立方米,汽油单罐容积V≤50立方米,柴油罐V≤50立方米,属于二级加油站。项目已取得西安市安监局“三同时”审查意见书(审查编号:W(2016)050)、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陕西危化经字【2017】005013)、西安市应急管理局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610100000000202111201604790)等相关手续。

(一)项目设置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处理装置。项目油罐油气回收装置排放口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油罐油气回收装置排放口的油气浓度应小于等于 25g/m3,同时排放口距地面高度不低于4米的相关要求”。项目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标准要求。

(二)项目运营期洗车废水重复利用不外排,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和顾客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项目污水经有效收集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标准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加强设备噪声管理,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敏感点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要求。

(四)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有效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油罐残渣、废高分子膜、含油废渣、含油棉纱、手套、洗车台污泥等危险废物应及时清理、收集、正确储存、处置,暂存场所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危废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台账。

(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人员培训。做好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六)项目应按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减排措施。

029-83326019

相关附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安销售分公司纺南路加油站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