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关于2024年2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63602613

传真:029-86283630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路7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7100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态环境分(县)局

1

西安市未央区武德路北延伸线道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西安市未央区,南起龙朔路,向北下穿现状高铁后接至现状花辰路。

西安市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原项目南起龙朔路,北至阳光大道,全长390.375m,已于2021年取得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批复,但未开工建设。本次项目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南起龙朔路,向北下穿现状高铁后接至现状花辰路,顺接阳光大道,道路全长787.172m。工程投资10930.39万元。项目建设单位为西安市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报告表》由陕西德环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并通过西安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的专家技术评估。

1、施工废水及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运营期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收集后排入雨水管道。

2、施工期扬尘采用洒水降尘、施工围挡,施工材料覆盖、运输车辆加盖及清洗等措施。

3、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临时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营期加强路面保养维持路面平整、安装隔声窗等。

4、施工期路面破拆及房屋拆迁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设垃圾分类收集装置,由环卫部门处置。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029-86283630)

相关附件:

西安市未央区武德路北延伸线道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