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蓝田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29-82829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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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10500
通讯地址:西安市蓝田县蓝水路24号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发文时间 |
1 | 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北望装配构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蓝环批复〔2024〕01号 | 北望装配构件扩建项目 | 西安北望建材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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