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21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29-86785158(市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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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xianhpsp@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95号(710007)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参与说明 |
1 | 西安市长安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 陕西省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长安区) | 西安长安区 | 陕西三绿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4年2月4日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链接) 陕西省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长安区).pdf 公众参与说明(全文链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