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西安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 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类)信用评价体系指标(2025年)》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对在本市备案的社会监测机构开展了2025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现将2025年度社会监测机构信用评价等级结果予以公布。
2025年度,全市共有121家社会监测机构纳入信用等级评价范围。经综合评定,A 级机构17家、 B 级机构31家、C 级机构42家、 D 级机构14家(附件1)。另有11家辐射专项监测机构,按评价得分予以排名,不划分信用评价等级(附件2)。6家社会监测机构因2025年度未开展监测业务,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附件3)。
附件2.西安市生态环境类社会化服务机构(辐射专项类).doc
附件3.西安市生态环境类社会化服务机构(2025年度开展业务).doc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4日
(联系人:曹挺 联系电话:67097854 )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