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县)局、直属单位,机关各相关处室,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行为,保障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促进本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良性、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局组织编制了《西安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类)信用评价体系指标(2025 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西安市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类)信用评价体系指标(2025年)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1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