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的复函
闫清阁委员:
您提出的第183号提案《关于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西安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对于这个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安排专人对《建议》内容进行研究。提案就西安市声环境质量改善提出的三个方面建议,对我市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有很大的借鉴意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规划源头噪声管控、完善噪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网格”的建议
一是依法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当前西安市(除西咸新区)执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文件为2019年4月16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西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市政办函〔2019〕107号),西安市西咸新区执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文件为2022年3月陕西省西咸新区党政办公室印发的《西咸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陕西咸党政办字〔2022〕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推进我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城市规模和用地情况产生变化,声环境功能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2023年,我局依据西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声环境管理需求,对现行西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优化调整,并形成《西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送审稿)》。2024年2月23日我局将《西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送审稿)》报送市政府审定,由市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市司法局经研究认为,本次区划所依据《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文本及图集(征求意见稿)尚未获得国务院批复,故建议《西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待上述规划正式批复后再报市政府履行审定发布程序。2025年1月22日,《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获得国务院批复。目前,我局已完成《区划方案》与《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一致性修改及专家论证。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按程序推进实施。
二是提升噪声监测数智化水平。2023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十四五”全国噪声监测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提出工作安排。目前,西安市完成了20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建设和联网工作。西安市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硬件选用国内一流的品牌和声源识别、声源定位等最前沿的配件,结合自主开发的环境噪声数智化管理平台,实现了对国控监测点位周边噪声污染的精准溯源,在实际工作中为噪声污染的精确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关于“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监管,提升施工期降噪水平”的建议
一是推广低噪声施工设备。2024年,借助开展工业节能培训会、全国节能宣周等形式,积极向参会企业推广《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中公布的先进低噪声施工设备,鼓励企业使用名录设备,同时工信部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印发《关于组织推荐 2024 年低噪声施工设备的通知》,积极组织全市各区县开发区开展项目征集工作。
二是强化建筑施工智慧化管控。为进一步加强施工噪声监管,我市在规模以上的建设工地安装带有噪声监测功能的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共计安装监测设备的工地数为1489个,对施工工地扬尘及噪声污染进行24小时实时监测,利用技术手段及现场+非现场综合执法手段加大解决噪声点多面广、随机复杂、取证困难问题,有效提升对城市噪声扰民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三、关于“丰富社会噪声治理手段,优化噪声投诉、提升信访投诉办理效率”的建议
一是抓好顶层设计。2025年5月1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保护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中提出“坚持科学治声,以更优管理守护城市宁静”,分年度开展噪声防治工作。其中,重点任务包括创建“宁静小区”示范工程,2025—2027年共计推进60个“宁静小区”创建,形成示范效应并扩大推广。我局将推行由社区、物业、居民共同参与制定装饰装修、家庭娱乐、文明养宠、体育锻炼等噪声管理制度,引导群众共同创建清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是切实回应群众关切。我局深入践行生态为民理念,持续畅通投诉渠道,优化处理流程,进一步提升办理质效。每月,我局会同市数据局梳理形成全市噪声投诉清单并发送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开发区依照每月“12345”市级平台的投诉件数进行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噪声投诉的主要类型(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噪声投诉的办结率、各类噪声投诉的占比情况和噪声投诉的原因分析,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幸福感、满足感。
三是开展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城市噪声地图应用)工作的通知》(环办便函〔2023〕198号)》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城市噪声地图应用)工作的通知》(陕西大气函〔2023〕18号)要求,我市在浐灞国际港开展城市噪声地图试点工作。目前,已在浐灞国际港建成90平方公里二维和10平方公里三维噪声地图、90套噪声自动监测微站,开展232次普查调研监测、搭建1套智慧化管理平台,创新7大应用场景。其中,应用场景包括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轨道交通噪声管理、铁路噪声管理、广场舞管理、宁静小区管理、噪声投诉管理、降噪措施管理,为西安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精细化管理和科学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撑。2025年,我市将建设10个宁静小区,试点应用“定向音响”等新技术降低广场舞噪声投诉,实现噪声治理精准化、系统化、智能化。
尽管生态环境部门在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在西安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品质有更高要求的大形势下,我们还需要扑下身子、静下心来把工作向更广和更深推进。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更希望可以一如既往地得到您的支持与指导,也恳请您能够持续关注我市相关工作政策,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同时能够积极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声。相信有全体市民的无私奉献和真心关怀、参与和支持,古都西安的明天会更好!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9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