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复函
农工党西安市委员会:
农工党西安市委员会提出的第63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噪声污染防治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农工党对西安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对于这个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安排专人对《建议》内容进行研究。提案就西安市声环境质量改善提出的三个方面建议,对我市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有很大的借鉴意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健全防治监管体系”的建议
一是抓好顶层设计。2024年9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对《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作出修改,于10月30日公布施行。2025年5月1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保护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中 提出“坚持科学治声,以更优管理守护城市宁静 ”,分年度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2025年,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已将《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纳入年度修法重点调研计划。我局组织成立噪声条例修订工作组,并委托西北大学法学院为噪声条例修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深入总结了国家噪声法的新精神、新规定,全面梳理了西安市噪声污染防治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具体要求,形成了噪声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
二是加强协调联动。为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部分涉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条款,我局前期在借鉴成都、贵阳、武汉等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工作职责分工,拟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西安市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并充分相关市级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下一步,我局将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2025年5月21日,我局以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发布《关于加强2025年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的公告》,公告明确5月22日至6月23日高考、中考期间,西安市将加强噪声污染管控,市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通、水务、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三是促进社会共治。我局深入践行生态为民理念,持续畅通投诉渠道,优化处理流程,进一步提升办理质效。每月,我局会同市数据局梳理形成全市噪声投诉清单并发送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开发区依照每月“12345”市级平台的投诉件数进行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噪声投诉的主要类型(四类噪声分别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噪声投诉的办结率、各类噪声投诉的占比情况和噪声投诉的原因分析,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幸福感、满足感。
2025年上半年,全市噪声功能区国控自动监测点位昼间达标率为94.9%,夜间达标率为86.8%,昼间声环境质量优于夜间。
二、关于“靶向施策分类治理,加强噪声源头防控”的建议
一是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控。2024年,借助开展工业节能培训会、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形式,积极向参会企业推广《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中公布的先进低噪声施工设备,鼓励企业使用名录设备。同时,工信部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印发《关于组织推荐 2024 年低噪声施工设备的通知》,积极组织全市各区县、开发区开展项目征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施工噪声监管,我市在规模以上的建设工地安装带有噪声监测功能的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共计安装监测设备的工地1489个,对施工工地扬尘及噪声污染进行24小时实时监测。
二是深化交通运输噪声治理。2018年12月,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噪音污染管控的通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西安市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所有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鸣喇叭(部分应急情况除外)。长安、鄠邑、周至、临潼、阎良、蓝田、高陵等区县根据辖区实际,自行划定禁鸣区域。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了部分限行路段或区域。长安区在润安路(西长安街-韦曲北街)设置了禁鸣路段,并设置了相关标志标牌;鄠邑区将涝滨路以东、吕公路以北、东城路以西、渼陂路以南划定为禁鸣区域,其中草堂路、娄敬路、渼陂路及东大街划定为主要禁鸣路段,设有相关标志标牌。2024年,西安市西咸新区马家堡至泾阳高速公路(简称马泾高速)采用SBS(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胶粉复合改性沥青施工工艺,在基质沥青中添加硫化橡胶粉和SBS改性剂,最终形成SBS-胶粉复合改性沥青,铺设在主线路面的中面层和上面层;桥梁在建设过程中,采取降噪的伸缩缝技术和高弹高粘沥青路。路线全长8.3公里,新建桥梁5座,典型路面宽度33.5米,铺设低噪声路面面积27.805万平方米。
三是严控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近年来,西安市严格商业经营活动和文化娱乐场所固定设备噪声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固定设备噪声,积极督促设备所有人通过加装减振隔声垫,加装隔声棚,加强设备维护等,改善设备运行时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对于整改后群众仍不满意的,组织监测部门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噪声排放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降低社会生活噪声对群众的影响,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2025年,我市将建设10个宁静小区,试点应用“定向音响”等新技术降低广场舞噪声投诉,实现噪声治理精准化、系统化、智能化。
三、关于“推进噪声地图建设,提升智能监管水平”的建议
一是完善噪声地图智能应用系统。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城市噪声地图应用)工作的通知》(环办便函〔2023〕198号)》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城市噪声地图应用)工作的通知》(陕西大气函〔2023〕18号)要求,我市在浐灞国际港开展城市噪声地图试点工作。目前,已在浐灞国际港建成90平方公里二维和10平方公里三维噪声地图、90套噪声自动监测微站,开展232次普查调研监测、搭建1套智慧化管理平台,创新7大应用场景。其中,应用场景包括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轨道交通噪声管理、铁路噪声管理、广场舞管理、宁静小区管理、噪声投诉管理、降噪措施管理,为西安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精细化管理和科学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撑。
二是提升噪声监测数智化水平。2023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十四五”全国噪声监测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提出工作安排。目前,西安市完成了20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建设和联网工作。西安市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硬件选用国内一流的品牌和声源识别、声源定位等最前沿的配件,结合自主开发的环境噪声数智化管理平台,实现了对国控监测点位周边噪声污染的精准溯源,在实际工作中为噪声污染的精确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尽管生态环境部门在噪声污染管控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在西安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品质有更高要求的大形势下,我们还需要扑下身子、静下心来把工作向更广和更深推进。最后再一次感谢农工党西安市委会对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更希望可以一如既往地得到您的支持与指导,也恳请能够持续关注我市相关工作政策,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同时能够积极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声。相信有全体市民的无私奉献和真心关怀、参与和支持,古都西安的明天会更好!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8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