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复函
中国民主建国会西安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中小企业环保绩效检查的建议提案》(第2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诚如提案中提到的,企业对环保政策理解不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尤其对于中小企业,因企业人员数量较少,很多企业未配备专职的环保负责人,对于内容繁多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学习掌握不到位的情况较为普遍。为此,我局将一以贯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中,通过开展“一把手跟执法”“企业接待日”等活动,面对面了解企业诉求,为企业把脉分析,提供技术指导。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一把手跟执法”活动70余次,帮扶活动190余次,服务企业770余家。
关于环保执法存在不公平性问题。因中大型企业生产规模较大,污染物总体排放量相对较大,且很多中大型企业为重点排污单位或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因此在生态环境部和省厅组织的监督帮扶中检查次数较多。今年以来,省大气污染治理交叉检查频次从每月两个轮次减少到每季度一个轮次,上级部门组织的检查大幅减少。我局也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将持续规范涉企检查,加强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原则上不开展计划之外的专项检查。
关于监管机制不完善问题。我局将精准研判,科学谋划,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依计划组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开展各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企业不分规模大小,统一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排放污染物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贵单位提出的意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关于加强环保绩效升级宣传,培养企业环保人才的建议
一是以“企业接待日”为抓手,召开环保绩效升级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申报政策帮扶座谈会,从解读绩效升级政策、具体指标及升级优势等方面详细阐述,帮助企业认识到绩效升级不仅是环保要求,更是提升竞争力的契机。
二是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共建行动,与部分企业签署《生态环境守法共建协议》。通过政企联动、双向承诺,探索建立“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的差异化监管模式。
三是推行“清单式”管理,推进事前预防。全面推行企业守法合规自查制度,梳理生态环境守法责任清单,督促企业健全环境管理体系架构,安排环保负责人对照自查清单定期开展“体检式”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推送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实现“线上”发现问题、研判处理、推送整改闭环管理。
二、关于增加环保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服务企业解决难题的建议
一是推进西安市重点行业环保动态治理支撑系统建设,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涉及同一家企业的检查任务进行合并处理,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是合理划分市区执法队伍职责,实现执法重心下移。市支队本级负责全市执法队伍的协调、监督、培训等工作,直接查办重大案件;区县派出大队及开发区分局负责日常执法检查,承担违法案件和投诉举报问题的查处工作。
三是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利用实战练兵基地开展执法岗位和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交流讨论、授课培训、现场实操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能力、调查取证能力、办理案件能力。
三、关于规范自由裁量,促进公平执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建议
一是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落实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建立统一的裁量基准体系。通过违法情节、危害程度、处罚幅度等量化因子,实现“同案同罚”。
二是积极推行柔性执法模式。实行更加科学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激励企业不断提升治理能力,促进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拓宽企业诉求表达和问题解决渠道,积极听取企业意见。加大对“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包容审慎监管政策的宣传解读。
三是构建长效帮扶机制。我局将建立中小企业环保帮扶长效机制,加大中小企业走访力度,竭尽所能为企业提供政策、资源、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支持,促进企业对环保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从根源上解决各类环境问题。
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持续完善中小企业环保工作机制,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力企业绿色发展,为建设美丽西安贡献力量。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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