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02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沈炳岗
市环函〔2025〕54号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02号建议的复函

王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背景下低碳环保绿色建材推广实施的建议》(第0002号)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将土凝岩纳入生态修复专用建材标准体系”建议。2025年5月,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印发《西安市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技术指南》,为绿色建材在我市的推广应用提供了技术依据。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做好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相关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在生态修复项目中优先推广土凝岩应用”建议。目前,我市矿山修复、河道治理、荒漠化防治等生态治理项目分别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2022年7月,自然资源部发布了《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TD/T1070),规范了煤炭、建材、化工、稀土、油气等不同矿种矿山的生态修复的工作流程、技术方法。2024年2月,市资源规划局发布了《城市生态问题评估与修复指南》(DB6101/T 3180),明确了城市生态问题评估与修复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2024年5月,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西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全市近、中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修复格局和工程布局、时序等。根据工作职责,我局将加强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监督执法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在《西安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工作》中增设‘固废基生态修复建材消纳渠道’”的建议。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发布的周期和时间、形式、内容予以明确。目前,我市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按照《指南》要求进行发布。

针对您提出的“将土凝岩企业纳入‘西安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单位’”建议。目前,我局正在征集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方面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和技术成果等,建议您梳理汇总相关情况后申报,我局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支持土凝岩生态功能技术研发与示范,将‘土凝岩基生态修复材料关键技术研究’纳入西安市环保科研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建议。目前,各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为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新建、在建、续建项目,建议您梳理汇总相关情况后申报,我局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加强市场监管与环境效益评估”建议。我局将按照《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对信用等级良好的企事业单位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信用等级较差的企事业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并增加“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频次。

感谢您对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持续关注、支持环保工作,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言献策、贡献智慧。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