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4日-2026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87124282

传真:029-87113683

邮箱:zhouzhihuanbao@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周至县农商西街17号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

邮编:710400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田峪河(峪口-关中环线段)河道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集贤镇殿镇村

陕西明威中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河道护岸工程:田峪河峪口至S107段现状护坡生态修复1451.7m,其中左岸884.1m,右岸567.6m。主要包括生态护岸、坡面修复和基础修复三种,同时对护岸两侧进行生态绿化,栽植乔木。

1、废气:施工期间严格按照《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施工期采取相应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减少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本项目无施工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处理依托村庄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施工期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置移动式围挡、隔离施工作业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轻工程施工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固废:建筑垃圾全部运往周至县周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依托周边村庄及社区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进行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生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确保生态系统功能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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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田峪河(峪口-关中环线段)河道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