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05日-2025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86925336
传真:029-86925586
邮箱:glhbdc@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38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邮编:7102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安腾康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果蔬粉及食用植物提取物生产线建设项目 |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区渭阳三路166号优露清总部大健康经济园5-2栋厂房 | 西安核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腾康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果蔬粉及食用植物提取物生产线建设项目租赁优露清总部大健康经济园5-2栋厂房,总建筑面积为2768㎡,占地面积为2300㎡。本项目主要建设果蔬粉及食用植物提取物生产线,生产规模为360t/a,主要设备为螺旋压榨机、卧螺离心机、喷雾干燥塔、热风干燥箱等。 | 废气:①热风炉烟气经设备自带的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由厂房顶部排放;②喷雾干燥塔干燥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由厂房顶部排放,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③粉碎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收集回用于生产,粉碎间和混合间无组织粉尘经负压收集进入除尘间,由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收集回用于生产。 废水:①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浓排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处理;②本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处理;浸膏溶解热水溶于产品中不外排。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全密闭及距离衰减等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要求。 固废: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②废果蔬残渣收集后外售用作肥料或饲料;③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④布袋除尘器和脉冲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⑤废反渗透膜由厂家更换,并回收。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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