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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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长安区大兆预制菜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 西安市长安区大兆东街24号 | 长安供销德超食品(陕西)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大兆东街24号,主要建设1座洁净生产车间,设置有肉类加工区、方便食品区、净菜生产区、瓶装水生产区、纯水制备区、蒸汽发生器、成品暂存区等,同时配套建设办公室等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7万元。 | 一、施工期 项目主要为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项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面粉加工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7m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配置低氮燃烧器,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全封闭并定期投加除臭剂。 2.水环境:项目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项目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至污水池,定期由企业拉运至西安市第九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提高润滑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等。 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城管部门处置;废包装袋、除尘器除尘灰外 售;废油脂、废卤汁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肉类、蔬菜残渣交城管部门处置;废纯水制备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油桶及废含油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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