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对西安市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5年1月21日向西安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情况。督察组组长刘景堂通报督察报告,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方红卫作表态讲话,督察反馈会由西安市委副书记、市长叶牛平主持。督察组副组长周建新及督察组有关人员,西安市有关领导同志,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开发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设分会场。
督察认为,2022年以来,西安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不断夯实。西安市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重点部署、同步考核。高度重视秦岭生态保护工作,持续完善“空天地网”综合监管体系,巩固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成效,注重深入挖掘秦岭生态和人文价值,让秦岭绿水青山成为美丽西安建设的最大底色、最大优势。坚持把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高标准推进问题整改。积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推广新型绿色能源,深挖热电和垃圾焚烧企业余热利用,实施清洁能源供热激励政策,2022年以来先后入选全国第一批碳达峰试点、气候投融资试点和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全市完成19家重点涉气企业退城搬迁或升级改造,关停21家砖瓦企业,外迁5家物流园区。积极推动柴油货车分时分区分类管理措施。新城区开展火车站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治理,雁塔区组织专门队伍全天候督导检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被生态环境部列入“生态环境领域激励表扬城市典型经验做法”。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连续五年超额完成省考指标。完成渭河等17条重点河流及其支流673个排口的溯源排查,积极开展未央湖、红旗东西渠、皂河等水环境治理。全市再生水利用量约4亿立方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累计修复面积约3.16万公顷、河道592公里,累计完成26座矿山生态修复。全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三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持续完善。修订并颁布《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并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出台《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正面负面清单》,建立“五乱”问题处置工作机制、违法犯罪行刑衔接办法等。实施水务一体化机构改革,搭建启动供水、排水、排污“一张网”。对多起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秦岭区域违法问题立案查处。初步搭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框架,深入推进生态补偿机制,统筹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改革。
西安市高度重视边督边改工作,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4年11月30日,督察组转办的320件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已办结或阶段性办结并向社会公开,共责令整改270家,立案处罚43家,罚款77.1万元,责任追究12人。
督察指出,2022年以来,西安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仍有差距,特大城市环境治理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一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还有差距。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少数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学习领会还不够全面,对发展与保护的关系认识还有一定偏差,部分开发区重发展轻保护的现象比较突出。绿色低碳转型不够有力。西安市明确由市发改委牵头,2024年采暖季前关停西安热电有限公司4台燃煤机组,2024年6月底前制定大唐灞桥热电厂2台12.5万千瓦机组关停和供热替代方案,2025年采暖季前关停。截至督察时西安热电有限公司热力管网“汽改水”替代工程仍有3条热力管网未开工建设。大唐灞桥热电厂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不到位,未按时限要求制定热力替代方案。工业园区配套设施不够完善。渭北新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权责尚未完全交接,渭北工业园区部分区域未建设排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未完成。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多次超出设计处理能力。集贤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
二是污染防治工作不够有力。由市发改委牵头实施燃煤电厂高背压等高效供热方式改造工作推进缓慢。2024年10月底前,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至少应完成1个已建成小区清洁供暖试点改造,长安区、周至县、阎良区等区县未完成任务。西安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后,西咸新区中梁百悦广场等5家建筑工地违规施工作业,鄠邑区博宏科技有限公司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长昊塑业有限公司“一厂一策”公示牌登记设备数量和企业实际不符。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烟花爆竹管控力度还不够,禁燃区内依然存在非法销售和集中燃放行为。
污水收集处理存在短板。西安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规划、布局不够均衡。高陵区昭慧利众污水处理厂扩能建设推进缓慢。蓝田县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水平较低,2024年多次因降雨溢流。2024年1月至9月全市有9座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毫克/升。市水务局虽组织对6个污水处理厂开展治理,效果不明显。临潼区污水处理厂、绿源污水处理厂不能长期稳定运行。城市雨污管网改造工作推进缓慢。2019年至2023年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职责划分不清,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推进缓慢。西安市2023年、2024年计划改造的管网,其中城六区仅占年度任务的4.2%、12%。全市雨污合流管道尚有199.7公里未改造,其中城六区占40%。市住建局本应于2024年实施684个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但截至10月底还有246个未动工。护城河北段箱涵周边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不到位,降雨时雨污水溢流护城河。2024年9月29日和11月13日降雨期间,市第九污水处理厂厂前溢流口大量污水混合雨水排入皂河,下雨时水质明显恶化。新河上游雨污管网混接错接改造不到位,雨天时污水处理厂存在厂前溢流问题,个别时段水质较差。
医疗废水废物管理存在漏洞。市卫健委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多家医院污水处理站、医废贮存等方面存在管理漏洞。临潼区17家医疗机构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西安交大第二附属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西北妇女儿童医院、长庆兴隆园医院环境管理粗放。未央区张家堡社区等3个社区卫生中心、碑林区中医院、航天基地西安北里王骨科医院等医院医疗废物台账记录、治污设施运行不规范。
机动车污染防治还有不足。市交通局对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推动不力。西咸新区、莲湖区、周至县淘汰任务完成率低。三桥欢乐港汽配城、佳美工业园内个别物流公司仍使用国一、国二排放标准叉车进行作业。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管不到位,该类企业运行管理不规范问题较为普遍。
三是生态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还不够高。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多发。市城市管理部门对油烟净化设施使用监管不到位,全市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中还有24家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16家在线监控设施未联网。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餐厅、钟楼小区西门汉庭酒店、长安大学雁塔校区餐厅、莲湖区锦江西京国际酒店等存在油烟问题。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够到位。2024年1月至10月全市工地扬尘预警2.3万余次,道路扬尘预警1.2万余次。抽查51家建筑工地存在扬尘问题。市疾控中心东侧场地土方露天堆存未覆盖。灞桥区高铁东站片区、210国道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朱宏路、太华路、北辰路、雁引路等渣土清运车通道扬尘污染严重。半引路神鹿坊村段、高黄路黄家坡村段道路积尘问题突出。噪声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安市“12345”热线中噪声污染投诉长期占环保类投诉80%左右。汉唐森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地铁8号线万寿路北站项目建筑工地钢筋切割棚内未采取降噪措施。陕西金正彩色印务有限公司、西安永福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要求开展噪声监测。
四是一些领域还存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筑垃圾处置工作重视不够、规划不力、监管不严。2022年、2023年全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分别为8247万立方米、9928万立方米,但消纳处置量分别仅5790万立方米、4957万立方米。2023年西安市共排查出建筑垃圾违规堆放点407处,督察期间还发现19处。西康高铁XKZQ-2标段大量废弃石料、石浆露天堆存。绿康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非法侵占基本农田堆存建筑垃圾。西安朝越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充当建筑垃圾中转站。信和义新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证被处罚,厂房内还堆存约3000立方米再生骨料。水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存在漏洞。西安市4个区为地下水超载区,高陵区2022年、2023年分别超采2301万立方米、1594万立方米。经开区等5个区县11家用水企业和建筑工地存在无证取水问题。陕西交控路桥集团拌合站、兴盛源牧业有限公司、正原安电气有限公司等企业无取水许可证违规取水。一些领域管理粗放。鄠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雨污分流工程进展缓慢,蓝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站出水不达标。部分汽修企业、加油站、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存在问题。灞河、黑河水源地保护区存在标识牌缺失、隔离设施破损等问题。个别区县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项目进度滞后。部分企业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督察要求,西安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坚持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要以高水平保护助推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坚定不移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努力构建新的绿色发展优势,培育绿色低碳生产力。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强力攻坚,标本兼治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筑牢饮用水安全底线。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要逐案深入核查,逐一厘清责任单位和个人,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西安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报告签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西安市委、市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