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两打”行动工作简报

按照中、省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动方案》部署,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认真安排、精心部署,会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西安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我局严格按照中、省三部门方案要求和部署,以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涉水、气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为重点,通过市区协同、部门联动、多措并举、重拳出击,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截止11月29日,我局共办理案件19起(涉危废17起,涉自动监控2起),其中,移交公安部门刑事案件2起。

典型案例:

一、王某某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有毒物质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2023年10月23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接群众举报,称沣西新城马王街办马王村内有人非法收储废机油。执法人员赶赴马王村并运用无人机搜索,发现一民房院内存放大量废油桶。现场检查后发现院内放置废机油桶80个,抽油泵、过滤装置各一套,院子西南角有渗坑一处、水槽一处,水槽南面有一道宽、深均为0.1米的暗渠,渗坑、水槽、水渠内均有废机油和油水混合物及疑似油泥物质,渗坑、水渠均无防渗措施。现场查获的约4.53吨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载明的危险废物。经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现场渗坑内土壤样本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土壤中石油烃C10-C40含量超标。2023年10月31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将案件线索刑事移送至公安机关,现已立案侦查。

二、刘某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2023年9月1日,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及西安市生态环境未央分局执法人员,联合西安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执法人员,对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巷村刘某某废品收购点非法收集、处置废机油壶、废机油桶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刘某某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于2023年5月开始违法收集、贮存、处置废机油壶、废机油桶、废滤芯等危险废物及其它普通塑料制品。现场发现通过破碎机破碎的废机油壶、废机油桶和废涂料桶等塑料混合物260袋共计8.43吨,地面有废矿物油溢流。经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地面污染区土壤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表层土壤污染。9月6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将案件移送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侦查,并报区检察院。2023年9月7日,经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审核同意,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破碎塑料、废机油壶石油类和土壤石油烃监测鉴别。经鉴别,破碎塑料混合物和废机油壶均沾染石油类物质,应当认定为危险废物。深层土壤石油烃含量均符合标准要求,未造成土壤污染。9月17日,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对嫌疑人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