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宣传活动

连日来,西安市及各区县走进机关单位、社区、企业等,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宣传活动,引导公众自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和推动者,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走进市委、市政府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展板的形式,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大气环境状况、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进展、陕西省公民蓝天公约等,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和推动者。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经开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在城市运动公园面向周边社区居民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展板、播放大气污染防治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品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大气污染治理、臭氧污染防治、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等知识,引导公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了解陕西省公民蓝天公约及省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呼吁大家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共建共享美好家园。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广泛传播了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增强了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引导公众自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和推动者,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碑林区分别在柏树林街道、南院门街道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环保布袋、播放宣传视频、现场解答等形式,向公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引导公众了解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呼吁大家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共创美好幸福家园。碑林区还在项目工地、企业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具体要求,引导企业(项目)自觉遵守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阎良区(航空基地)在区委、区政府、管委会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展板的形式,向干部职工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治理相关知识、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等内容。

长安区在王曲街道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环保布袋及宣传册等形式,向公众讲解餐饮油烟污染、露天焚烧等对大气环境的危害,倡导使用清洁能源、垃圾分类投放、绿色出行,用实际行动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的认识,让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人心。

曲江新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曲江新区政务中心、曲江云松间项目等集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方式,向公众讲解西安市、曲江新区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生态环境工作成效、大气污染治理相关知识等,引导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实际行动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国际港务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新筑街道办在新筑新城小区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展板、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向居民宣传讲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居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引导居民充分认识大气污染的危害,对日常生活中发现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主动制止、文明规劝,争做环保卫士、共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