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西安生态环保人在行动

11月18日19时,西安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连日来,西安市生态环境系统科学安排部署,增加现场检查和夜间突击检查次数,督导巡查重点区域,确保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排放。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结合“一企一策”分级监管名录,对西北纸箱厂、陕西三隆公司、西安幸福制药厂及加油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执法人员通过询问、翻阅台账等方式,了解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生产工期安排情况,经查,均采取限产等措施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执法人员要求企业在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同时,加强对污处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时自查易发生问题的环节,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在中石油田家湾加油站,执法人员重点查看油气回收情况,经查,卸油一次回收密封垫完好,加油枪二次回收无泄漏。下一步,新城分局将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为打好秋冬季蓝天保卫战不懈努力。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重点区域部分企业、项目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在西安国水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吴文塑料厂等企业,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一厂一策”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在西安地铁六号线纺二路站项目、电厂东路道路改造项目等,执法人员重点查看项目工地内是否存在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要求落实落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措施。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家具制造、印刷行业、建筑工地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陕西南洋迪克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西安洋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市建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兴熙园项目工地,均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下一步,长安分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执法人员成立应急响应检查组,在辖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组先后在康达尔有限公司、西安德富祥有限公司、光明力车公司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现场检查9台机械,经查,未发现违规机械。高陵分局执法人员告知企业负责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禁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机械使用单位应自觉遵守,共同努力改善辖区空气质量。随后,检查组对辖区内三家涉气企业进行检查,经查,陕西康达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欧亚电器有限公司为其他类管控企业,两家公司均已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限产减排措施;陕西西京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为D级管控企业,重点行业类型为工业涂装,该公司已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现场未生产。下一步,高陵分局将继续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确保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西安市生态环境鄠邑分局执法人员先后检查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西安林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经查,两家企业均已落实各项措施,执法人员要求企业严格落实近期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各项污处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且超低排放。下一步,鄠邑分局将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的各项检查工作,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对辖区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夜间突击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企业在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是否严格落实相关措施,是否按规定悬挂公示牌,是否规范处置污染物等。经查,各企业均严格落实,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各工地、两类企业进行夜间突击检查。检查组对东场村拆迁安置项目、蓝山重工项目、蓝田中医院迁建项目、龙泉花园二期项目、西安海科建材有限公司、青城云岭项目永强商混站、基源商混站等施工工地和商混站进行检查。经查,各施工工地和企业均按要求落实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悬挂“一厂一策”公示牌。下一步,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将通过昼巡夜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手段,保持严打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