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系统对移动源开展专项检查

近日,西安市生态环境系统通过现场检查、夜间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对涉气企业、项目工地的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联合交警部门对机动车大户单位及多家涉气企业、项目工地持续开展检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在西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执法人员抽测12辆运营车,未发现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并向企业负责人强调要持续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检查车辆生态环保装置运行等情况,确保车辆尾气达标排放。在车小二汽修、鸿海汽修及陕西三隆有限责任公司三家涉气企业,执法人员重点查看各企业污处设施运行、光氧设施灯管使用、污处设施运行记录及耗材记录更换等情况,要求各企业担负起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污处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在809库拆迁工地、东方辰院DK5项目、杨家村改造项目,执法人员认真排查项目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存在未严格落实“两标一号”工作要求、未张贴环保标志、尾气超标排放等行为。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在地铁八号线小白杨站和黄金嘉境项目工地,执法人员现场共检查11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经查,均已完成申报喷码工作,且检测数据均符合排放标准。执法人员要求工地负责人对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柴油货车建立油品使用登记台账,严把进场机械使用关口,凡发现未按我市“两标一号”政策执行或存在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禁止入场及使用。此外,莲湖分局还联合辖区交警部门在丝绸群雕路南开展机动车路检工作,拦停过往车辆检查相关手续,并对机动车尾气进行检测,经查,未发现尾气超标排放车辆。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工地企业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先后来到青龙台项目DK1-2地块、长鸣路信亚印务等,共检查34台机械。雁塔分局还联合交警雁塔大队,在朱雀大街南三环开展机动车路检工作4次,共检测机动车140辆,经查,未发现尾气超标排放车辆。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执法人员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夜间检查。高陵分局联合辖区公安交警大队在钜麓物流园开展夜间联合执法检查,共计检查机动车25辆。经查,其中一辆机动车尾气检测数值临近限值,检查组告知车主尽快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车辆尾气排放达标方可上路行驶。随后,检查组对“箱大侠、地铁十号线杏王站、维也纳三期、地铁十号线水景公园站”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专项夜间执法检查,其中地铁十号线杏王站、维也纳三期项目未施工,共计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1辆,未发现不合规非道路移动机械。此外,检查组随机对辖区西安市高陵区永兴道路工程有限公司、西安珠宝饲料有限公司、陕西康达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3家企业夜间均未生产。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持续加强秋冬季移动源执法检查力度。执法人员对灞桥区地铁6号线25标段项目工程机械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25台工程机械,均符合“两标一号”工作要求,同时,执法人员还对该工地已淘汰老旧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无号牌载货汽车及农用三轮汽车。随后,执法人员在翰林南路设置流动遥感监测点,对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开展污染物监测,共抽检各类机动车200余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