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3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16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方式:电话:029-86785158(市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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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参与说明 |
1 | 渭河右岸周至县18+800~21+640段滩区整治工程 | 渭河右岸周至县18+800~21+640段滩区 | 周至县兴水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天之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3月3日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全文链接) 渭河右岸周至县18+800~21+640段滩区整治工程(报审2.28).pdf 公众参与说明 (全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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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渭河右岸周至县36+500~39+085段滩区整治工程 | 渭河右岸周至县36+500~39+085段滩区 | 周至县兴水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天之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3月3日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全文链接) 渭河右岸周至县36+500~39+085段滩区整治工程2.28.pdf 公众参与说明 (全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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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