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市生态环境局分(县)局,执法支队,黑河环保总站、李家河环保站,固体处:

夏季历来是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高发期,近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控责任,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安全管理,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经统计,6月以来全国发生多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6月8日,广东省茂名石化化工分部裂解乙烯中间罐区进料泵区域发生泄漏着火事故;6月16日,甘肃省兰州新区秦川镇保家窑滨农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车间发生爆炸;6月18日,上海市金山区中石化上海石化有限公司化工部乙二醇装置区域发生火灾;6月21日16时45分,天津宝坻区北城东路与吴苏路交口附近发生一起燃气爆炸;多起事故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事故教训吸取不深刻,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重大风险管控存在漏洞等突出问题。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安全管理。采取督导检查、警示提醒、宣传教育等方式,督促本辖区有关企业迅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着力提高思想认识,依法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暑期、汛期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紧盯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问题隐患。

二、突出重点环节领域,开展集中隐患排查

本次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突出重点环节领域,抽调业务骨干开展集中排查。全面核查企业环境安全应急管理、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等重点环节。重点做好以下排查工作。

(一)环境应急预案修编备案情况

排查企业是否在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基础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进行备案,并定期进行修订;排查企业是否按照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是否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治理是否及时有效,是否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二)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情况

重点关注企业环保设施(脱硫脱硝装置、有机废气处置设备、污水处理车间、粉尘治理设施等)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情况。督促企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措施。现场核查环保设施药剂、添加剂安全管理情况,核查环保设施旁(车间内)是否违规堆放其他易燃物品。要加强环保设施检修维修管理,针对环保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必要时进行报备管理。

(三)危险废物(含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

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废库房安全管理情况。杜绝危险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问题。针对高温天气,要重点关注危废库房为移动板房,简易铁皮房等非水泥建筑物存放桶装瓶装易燃液体的现象,避免高温易燃。同时检查危废库房是否有挥发性有毒有害气体产生,是否安装有害气体排放回收装置,要杜绝危废库房密闭通风不畅、气体流动性降低引发中毒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

(四)风险防控设施运行情况

排查事故应急池,应急沟(槽)、有毒有害气体应急预警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必要时,要现场进行试验核查。

(五)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三、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健全排查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应急管理,健全环境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针对辖区环境风险特点,结合我局当前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和环境安全月活动,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清单,加强督导整改,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前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应对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7月13日前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上报执法支队。

联系人:樊志峰          电话(传真):88401137

邮   箱:  xianhjyj @163.com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