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举报办结单
举报编号:231207610104011094 | 受理时间:2023-12-08 09:20 | |||||||
举报时间 | 2023-12-07 | 举报人 | *** | 微信举报 | ||||
当前状态 | 已办结 | 联系方式 | *** | |||||
举报对象 | 西安恒大翡翠华庭西侧中国航发西控远东厂 | |||||||
详细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远东西社区居委会甲楼大院甲2楼 | |||||||
举报内容描述 | 夜间违规施工噪音巨大,没有任何除尘措施 | |||||||
举 报 办 结 情 况 | 已办结,办结意见: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勘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项目是103科研大楼,正在进行平整场地和清表作业,施工单位是陕西建工集团第七建筑有限公司。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约见项目负责人,要求工地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未办理夜间施工作业证明的情况下禁止在22:00至次日6:00进行施工作业。二是办理夜间施工作业证明后,必须按照夜间施工作业证明内容进行施工。三是尽量调整施工工艺和施工时间,减少夜间施工作业时间。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将加强对该工地的巡查、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有效控制及降低该工地噪声排放。 | |||||||
答 复 举 报 人 信 息 | 办理单位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智慧环保综合指挥中心 | 操作人 | 乔** | ||||
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勘查核实,您反映的项目是103科研大楼,正在进行平整场地和清表作业,施工单位是陕西建工集团第七建筑有限公司。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约见项目负责人,要求工地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未办理夜间施工作业证明的情况下禁止在22:00至次日6:00进行施工作业。二是办理夜间施工作业证明后,必须按照夜间施工作业证明内容进行施工。三是尽量调整施工工艺和施工时间,减少夜间施工作业时间。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将加强对该工地的巡查、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有效控制及降低该工地噪声排放。特此回复,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 | ||||||||
批 办 意 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