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机构设置:

(一)综合大队

负责机要、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等各项行政事务;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标准化建设、业务培训、稽查、考核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信息公开等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二)执法一大队

承担水、土壤、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和专项执法检查,查处跨区域、跨流域和具有较大影响以及复杂疑难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执法二大队

承担大气、固体废物、噪声、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和专项执法检查,查处跨区域、跨流域和具有较大影响以及复杂疑难案件;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信访投诉的转办、督办等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权限承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四)执法三大队

负责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对车辆大户单位集中停放地开展执法检查;负责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检验机构的排放检测行为进行执法检查;联合相关市级部门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注册登记、使用等环节进行执法检查;负责全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数据的汇总统计。


联系电话:029-88403607

负责人:赵元伟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碑林区大学东路4号(执法三大队办公地址:长安区居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