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及其派出机构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机构设置:

一、综合大队

负责机要、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等各项行政事务;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后勤事务管理及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罚缴分离工作及罚没票据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二、法制大队

负责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标准、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评查、公开公示及听证工作,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实施“互联网+”监管执法工作模式机制;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执法人员遵守纪律、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稽查;负责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和执法监督;负责组织生态环境领域投诉举报问题的处置,查处重要舆情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问题。

三、执法一大队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方面综合执法的专项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组织查处全市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方面跨区域案件、具有重大影响和技术性复杂案件以及上级督办案件;组织排污许可制度专项执法;组织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指导派出大队和开发区分局开展污染防治执法工作。

四、执法二大队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生态保护方面综合执法的专项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黑河、李家河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全市生态保护和核与辐射安全方面跨区域案件、具有重大影响和技术性复杂案件以及上级督办案件;组织全市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开展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维护、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或报备工作;指导派出大队和开发区分局开展生态保护和核与辐射安全方面执法工作。


联系电话:029-8840360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碑林区大学东路4号(执法一大队办公地址:长安区居安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