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业务处(简称综合处)

负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改革和业务综合工作。组织起草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负责综合性业务文件的起草。配合产业结构调整、落后产能淘汰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和业务指标汇总。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区县、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承担全市生态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相关工作。修订完善市级党委政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志编纂和各类志书生态环境保护篇章供稿工作。

联系电话:029-86788141

处长:文李敏(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