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环境处(简称水处)

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水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行政法规、政府规章。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工作。承担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协调与监督。负责入河排污口管理。参与指导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承担局碧水保卫战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指导并参与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联系电话:029-86787846

负责人:孔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