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简称固体处)

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政策、规划、行政法规、政府规章。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在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运营过程中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配合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负责相关国际公约在我市的履约工作。指导并参与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固体废物的安全转移工作。

联系电话:029-86787857

处长:高利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