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2018年上半年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环保分(县)局,环科院、信息中心、各环评机构:

为全面落实《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规范环评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市环发〔2017〕75号)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和《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市环发〔2017〕9号)的规定,我局对2018年上半年在我市承接环境影响评价业务的48家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开展了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总体情况

2018年上半年,西安市环评审批权限内开展环评业务且有业绩的环评机构共有48家,其中驻西安市的环评机构有17家,外埠环评机构有31家。此次考核共检查环评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237件,现场抽查58家环评机构,主要以审查环评机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现场检查、专家技术审查及收集公众信息等方式进行考核。

我市的环评机构基本能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环评机构三级审核等规定,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和档案管理,逐步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效率的有关规定,为全市环评审批的科学性提供较好的技术保障。

二、环评文件考核结果

(一)此次考核中,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较好的单位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及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主要表现在环评文件编制较规范,工程分析较全面,提出的环保措施基本可行。

(二)环评机构现场检查中,内部质量控制和档案管理做到较好的有: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表现为:项目三级审核质量管控落实到位、管理制度落实规范、归档要件齐全规范。

(三)综合考核排名后3位环评机构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报送的环评文件《压嵌式绝缘套管生产线项目》,未通过技术评估会。主要问题为:项目执行标准有误,污染物排放源强核算不规范;未明确项目与租赁厂房的适应性分析,项目相关判定情况不明确;未针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未进行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废气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相关图件不规范;项目工艺流程、产污环节、防渗措施、环境风险预防、应急措施分析及固体废物临时贮存设施的环保要求等均不完善。

2.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报送的环评文件《陕西金锁神门窗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未通过技术评估会。主要问题为:环评文件未反映项目实际进展及停产整顿情况、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准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论证不充分;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不完善;未进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未计算VOCs排放总量;未进行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及厂界达标排放结论不明确;废机油、液压油等危险废物临时暂存场所防渗要求不明确;支持性附件不规范。

3.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该公司报送的环评文件《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技术改造项目》(2次),第一次未通过技术评估会。主要问题为:技改项目技改方案、工程建设内容、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与备案文件不符;现有工程组成、建设历程、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存在的环保问题及整改措施不完善;工艺流程、产污环节、污染源核算依据需复核;污染源强确定过程及全厂物料平衡和水平衡分析不规范;无组织有机废气收集净化处理设备数量、运行要求、收集和净化效率及其保障条件不完善;固体废物类型、数量、属性和最终去向需复核;未提供厂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图,防渗要求不明确。

三、环评机构编制环评文件质量考核普遍存在的问题

1.工程建设内容、生产工艺流程介绍、产污环节分析、环境风险分析叙述不够全面,污染源强估算准确性有待提高,监测点位布设有漏项。

2.文件编制规范性需进一步加强,文本格式及附图附件未能完全按规定格式落实。

四、环评机构现场检查情况

自开展环评日常检查以来,我局到环评单位进行现场抽查,共抽查环评单位58家。现场检查中发现了环评机构一些共性问题,经梳理汇总如下:

1.部分机构对环评质量管控三级审核制度理解缺失,未按要求落实三级审核制度。

2.部分机构环评质量管控三级审核单不全。

3.部分环评文件审核单无审核人员的签名和日期确认等。

4.抽查的部分环评报告未胶装,存在封面、审批登记表无盖章和签字,档案管理无电子版存档等问题。

5.档案管理未设置专用地方、未配备专人管理。

五、意见及工作要求

(一)对考核中编制质量较好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及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现场检查过程中,内部质量控制和档案管理做到较好的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表扬。希望以上机构再接再厉,进一步提升环评报告编制质量、管理的规范性以及服务质量。

(二)对此次综合考核中排名后3位的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以上3家机构应强化质量管理,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并于2018年8月底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三)各环评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环评工作质量,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按照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的标准管理环评机构,提高环评编制质量。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心,完善环评质量审核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细化环评文件存档控制程序。

(四)我局将继续完善对环评机构的考核管理,重点加强环评质量管控措施,定期对环评机构的服务质量和诚信情况进行检查,并向社会公布。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