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说明

一、《规划》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4个阶段来推进:一是前期调研准备阶段。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形成“基本思路”,并初步测算提出主要指标及重点任务。

二是编制阶段。积极加强与省上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保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上下统一与横向衔接;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做到开门编规划。

三是修改完善阶段。认真对照国家最新出台的有关政策、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市级各专项规划进行补充完善。

四是论证送审阶段。4月30日报市发改委进行规划衔接,5月25日通过专家评审和省厅审核。5月26日,征求各区县、开发区、西咸新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共收到意见33条,采纳19条,未采纳11条,部分采纳3条(未采纳意见和部分采纳意见均已与相关部门沟通达成一致)。6月15日,报市政府初审。9月7日,对标省级规划(省政府常务会审议稿)再次修改完善(增加“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指标,其他内容基本无变动)形成此稿。

二、《规划》编制重点

一是在目标定位上,坚持面向美丽西安建设目标,开好局起好步。《规划》不仅考虑五年内我市生态环境改善要求,更充分考虑2035美丽西安目标基本实现、以及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二是在基调把握上,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十四五”时期,我市生态环境压力总体上仍处于高位,因此,要在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果基础上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三是在主题主线上,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减污降碳两手抓,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以碳达峰行动为机遇,不断促进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四是在任务设置上,坚守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努力实现统筹协调系统保护。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全面构建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文本共10章35节,可以分为五个大的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章)是形势判断。总结评估我市“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效果,分析“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和主要挑战。

第二部分(第二章)是总体考虑。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提出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保护等4大类23项指标。这些指标全部与省规划保持一致,便于后期自上而下的评估和考核。由于“十四五”期间,国省对地市的各项考核指标尚未分解明确,故《规划》中除6个已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指标与纲要保持一致,其他指标均为与省生态环境厅密切对接后确定的。相关指标最终将以国省下达为准。

第三部分(第三章到第八章)是重点任务。突出绿色低碳发展,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创新机制为手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和倒逼作用,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聚焦渭河和秦岭(西安段),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加快推进区域流域风险联防联控,持续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科学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第四部分(第九章)是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涵盖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环境治理体系。

第五部分(第十章)是加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包括规划任务落实与跟踪评估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