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生态环境分(县)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发了中央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了业务培训,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水污染防治项目、农村环境整治整治项目储备库建设技术要求进行了解读,对土壤防治专项资金审查和方案编制技术要点进行了讲解,对中央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操作进行了培训。根据工作计划,现就做好2020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生态环境分(县)局工作

各单位负责受理辖区内申报单位的项目入库申请,经分局审核后将符合申报范围的项目区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类项目分别上报市局大气处、水处、自然处(土壤处)。报送时附2020年中央储备库清单和入库材料纸质版文件一式两份。

申报工作不设时限,各单位要做好平时的项目收集储备,不得以未下发通知或者已经截止上报为由,拒绝受理项目申报。要按照“受理一项、审核一项、符合申报范围上报一项,错过申报时限列入储备”的原则,提高申报指导服务,做好项目储备。

二、各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各处室工作

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本业务领域的项目宣传、鼓励申报,属于市本级单位申报的项目,由管理单位区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类项目,报送市局大气处、水处、自然处(土壤处)直接受理,以市本级账户直接申报。

三、业务工作任务区分

市局大气处、水处、自然处(土壤处)负责,市环科院配合,收集汇总各区县(开发区)和市本级单位的申报项目资料,区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类项目,编制西安市总体实施方案,审核申报资料,组织项目评审,评定入库项目等级等工作。

市局规财处负责综合协调各分(县)局、直属单位和各业务处室,扎实推进中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配合大气处、水处、自然处(土壤处)做好项目评审、评定等级等工作,协调政府办公厅及时对西安市水(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核,经市政府批复后,按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及时反馈审核信息,改进项目申报资料。

四、申报指南发布

因2020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申报指南尚未印发,此次下发依据2019年生态环境部通知精神及省生态环境厅培训政策解读整理的《2020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入库范围(培训资料整理版)》,各单位可先行参考使用,待中央申报指南正式下发后,将及时转发并在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财务处  王 佳

联系电话:86787843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

联系人:大气处  姬 勇

联系电话:86787872

水污染防治专项

联系人:水污染控制处  张 超

联系电话:86787985

土壤污染防治专项

联系人:自然处(土壤处)  张德隆

联系电话:86789549

农村环境整治专项

联系人:自然处  刘新

联系电话:86787849


附件:1.2020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入库范围(培训资料整理版)

      2.申报表格及项目资料清单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13日


相关附件:附件1:2020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入库范围(培训资料整理版).doc

          附件2:申报表格及项目资料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