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环保分(县)局、财政局,市环保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1年省级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11-2013)〉的通知》(陕财办建〔2011〕37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省财政厅、省环保厅《通知》要求,对照《陕西省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11-2013)》,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二、项目的申报汇总表应内容详实,申报资料要科学规范,并于2011年4月11日前将项目受理汇总表(附电子版)、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送市环保局规划财务处。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11-2013)〉的通知》
联系人:
市财政局城建处 李 龙 87279718
市环保局规财处 温春泉 86787843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