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环保分(县)局、区县财政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申报的要求,为做好2017年省、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确保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财办建〔2016〕218号)印发你们,请抓紧组织申报。
各单位在收集、筛选省级项目的同时,还应统筹兼顾,按照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2017年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市环发〔2015〕90号)相关要求,及时报送2017年度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
市环保局各处室应根据我市环保工作实际和需要,统筹考虑全市各相关领域环保项目策划、包装、编制、申报情况,积极、主动指导、协调相关区县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省级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请于2016年9月14日前报送市环保局规财处,市级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16年10月31日前报送市环保局规财处,其中项目申报文件必须由区(县)环保、财政部门联合印发。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还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完成网上项目库申报工作。
联系人:市环保局 文李敏 86787843
市财政局 吴玉琦 87275089
附件:
1. 《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财办建〔2016〕218号)
2.《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2017年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市环发〔2015〕90号)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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