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环保分(县)局、财政局,市环保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1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建函〔2011〕24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汇总表应内容详实,申报资料要科学规范,并于2011年4月11日前将项目受理汇总表(附电子版)、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送市环保局规划财务处。
二、有关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使用管理规定、项目申报指南可在陕西省环保厅网站(www.snepb.gov.cn)中查阅。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联系人:
市财政局城建处 李 龙 87279718
市环保局规财处 温春泉 86787843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财办建函〔2011〕24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省管县财政局、环保局:
为做好2011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和规范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陕西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暂行办法》(陕财办建〔2O02〕40号)和《陕西省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陕财办建〔2003〕9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0年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印发了《2010-2012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陕财办建〔2010〕67号),用于指导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排污费资金和渭河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2011年项目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请各单位按《指南》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对《指南》中涉及的省级农村环保项目按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级农村环保项目资金的通知》(陕财办建〔2011〕35号)要求申报,其余项目按照《指南》申报。
另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联系人变更如下:
联系人:马乾龙
联系电话:029-87293954
电子邮箱:shbjtc@shananxi.go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