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关于殷小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环党发〔2023〕43号

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县)局党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党支部:

局党委研究决定:

殷小明同志任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党组成员、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鄠邑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