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党发〔2023〕43号
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县)局党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党支部:
局党委研究决定:
殷小明同志任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党组成员、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鄠邑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
浏览次数:次
市环党发〔2023〕43号
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县)局党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党支部:
局党委研究决定:
殷小明同志任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党组成员、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鄠邑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