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党发〔2023〕37号
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县)局、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局党委研究决定:
万学军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吴波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超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
刘东、王江宏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
朱旭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郭庭平同志任市黑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总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郑伟杰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庆军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宏启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姚小平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综合大队二级调研员;
汤文广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樊刚辉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云勃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斌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吴哲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阎良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胡学刚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临潼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何延新同志任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张军同志任市环境监测站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洪辉同志任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骊轩同志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职务;
万学军同志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处处长职务;
陈超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处长职务;
姚小平同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职务;
张庆军同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宏启同志市黑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总站站长职务;
苏英万同志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郑伟杰同志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刘东同志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王江宏同志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刘云勃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副处长职务;
郭庭平同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党委委员职务;
朱旭、吴波同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高榕同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樊刚辉同志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鄠邑大队大队长职务;
石晓冬同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阎良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辉同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临潼大队大队长职务;
汤文广同志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四级调研员职级。
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