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关于杨柳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市环党发〔2021〕39号

市生态环境局分(县)局党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党支部:

局党委研究决定:

杨柳同志任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污染物总量控制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俊呈同志任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党组成员、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新城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惠增杰同志任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党组成员、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窦晓林同志任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党组成员、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樊刚辉同志任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党组成员、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鄠邑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孔海燕同志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新城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戈莹同志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大队长职务;

邢惠欣同志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大队长职务;

邢强同志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鄠邑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俊呈同志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科技与财务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