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关于赵旭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市环党发〔2021〕34号

市生态环境局分(县)局党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党支部:

局党委研究决定:

赵旭东同志任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党组成员,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雁塔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建安同志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雁塔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旭东同志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