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党发〔2021〕20号
市生态环境局分(县)局党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党支部:
局党委研究决定:
郭庭平同志任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党委委员;
路晓秦同志任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钢同志任西安市李家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郭庭平同志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路晓秦同志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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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党发〔2021〕20号
市生态环境局分(县)局党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党支部:
局党委研究决定:
郭庭平同志任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党委委员;
路晓秦同志任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钢同志任西安市李家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郭庭平同志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路晓秦同志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