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关于刘云勃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环党发〔2021〕18号

市生态环境局分(县)局党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党支部:

局党委研究决定:

刘云勃同志任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