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监测站校园招聘笔试公告

根据前期公告安排,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安排

(一)笔试对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详见附件1)

(二)笔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星期六(9:00—11:00)

(三)笔试地点:兰装宾馆大会议室(莲湖区西关正街明觉巷旭景名园对面)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需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入场。健康码非绿码或体温超过37.3℃,一律不得进入笔试场地。下载打印并填写《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2)。

(二)请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待查(身份证过期或信息不符合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考试开始30 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按自动放弃笔试资格处理,后果本人承担。考试结束前30分钟可提前交卷。

(四)应试人员只准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 铅笔、橡皮、铅笔刀进入考场。不得携带手机、计算器、电子记事本、书籍、资料、包(袋)等参加考试;已带入考场的电子设备,必须关闭电源并放置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五)考试须用2B 铅笔填涂答题卡,请准备好2B 铅笔和橡皮。主观题一律使用签字笔或黑色墨水钢笔,字迹清晰工整。

(六)如遇试卷分发差错,卷面不清,试题错误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七)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在场内吸烟、吃东西;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考试过程中严禁记录、传输试题答案或者试题内容,严禁传抄、偷看他人试卷。

(八)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翻放并起立,待监考人员清点试卷及答题卡无误后,方可依次退出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积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的各项监督和检查。

(十)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疫情发展,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或可随时暂停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有关暂停及恢复要求将会及时在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官网通知,请考生随时登录并关注通知信息。

(二)考试当天考点不提供车辆存放服务,请应试人员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

(三)请考生提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疫情防控与安全须知

(一)参加笔试考生近期建议不要外出,尽量减少参加聚会或社会活动以及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二)笔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三)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应聘人员,以及在笔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应聘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笔试结束后,应试人员应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安全人员间距。

笔试咨询电话:029-87650695(周一至周五9:00—17:00)


附件:1.西安市环境监测站校园招聘笔试人员名单.pdf

          2.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doc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