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韩超等4人中级任职资格的通知

环保莲湖分局,市环境监测站: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1〕11号)中关于“在经常性的评审工作中,对正规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在进行评审”的规定,经研究,同意认定韩超、李秀美、李矿田、吕倩茹等4人工程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问从2013年7月1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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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韩超等4人中级任职资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