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委员会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公务员局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

各分县局、直属单位:

现将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公务员局《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的通知》(市组发【201引13号)转发给你们,并对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抓好自查工作。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照本单位机构编制和市局对环保分县局“两站三科(室)”的要求,查找在机构编制意识、机构设置、按职数配备干部等方面的问题,务于2月 25日前将自查惰况和《超职数配备干部惰况统计表》报市局组织人事处。

二、认真整改消化。各单位要按照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对违规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要在3个月内(2014年5月前)消化;对违规超职数配备的非领导干部要逐步消化,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省、市委组织部和局党委要求,做好备查和迎接省市、委组织部抽查工作。市局将对各单位整改消化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有瞒报、漏报、整改不力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