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在西安市环保系统开展环保讲堂活动的通知

各分(县)局、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面对新的环保形势和工作任务,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学习能力强、业务技能精、工作作风实”的干部队伍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之一,在干部队伍建设中起着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的作用。根据系统人员实际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市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环保讲堂”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为科学发展服务、为干部成长服务”,“以人为本、按需培训”的理念,围绕“环保中心”工作需要的干部素质和能力开展针对性强的专题培训,以研究环境监管难题、探索解决环境问题、提升工作执行力、践行‘四化’理念”为总体目标,以现场执法、水气环境质量监测及分析、污染企业监管、环境应急能力处置、机关办事能力等问题为主选题,实现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实现资源共享。着重在提升队伍的学习力、执行力和创新力上下功夫,逐步构建成学习型机关。

二、方式步骤

注重实效,力求“灵活、有效、务实、管用”,采取“工作心得大家谈”,“大家帮助大家”、“身边人讲身边事”的方式,充分挖掘系统内部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善于总结提炼、具有授课能力的 “人才”资源,通过“问题筛选”、“选题授课”、“优课选评”等步骤加以实施。

第一阶段:问题筛选

各分(县)局结合单位实际和人员实际提出需要解决的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目前,已根据各分(县)局提出的环境监管“问题垒”梳理出10个课题(见附件1)。

第二阶段:选题授课

各单位可以根据下发的题目,也可以自选有针对性的主题,充分发挥单位现有人员的潜力,开展内部授课活动,并从中评出1至2个课程报至组织人事处(截止日期为8月底)。

第三阶段:优课选评

组织人事处根据各单位上报课程的选题以及单位的自我评价,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安排进行“异地授课”(其他分(县)局),或安排大范围内的“对口”授课。

优秀课程的认定由相关业务处室根据授课方式、效果、实用性以及听课人员的评价等多因素评比得出。对评出的优秀授课人员市局将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所有参加授课的人员将按相应学分管理规定予以学分奖励;对所有参加“讲堂”学习的人员,经认定,予以学分登记(截止日期为11月底)。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环保讲堂”活动是本年度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好工作步骤,适时开展培训,特别是把本单位干部队伍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查找出来,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培训。

(二)注重实用,培养典型

活动中注意发现、培养干部职工中的“授课”人才,鼓励他们创新授课内容、授课方式,同时创造良好的授课条件。

(三)结合实际,灵活方式

授课人以系统内干部职工为主。若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如系统无相应的授课人员,各单位可以自己外请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