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考官守则

一、考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忠于职守,熟悉掌握面试工作程序和面试评分标准及相关规定,保证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按时到达指定岗位,不得迟到或早退,考官之间、考官与工作人员之间不得传递考生的信息,严禁一切徇私舞弊行为。

三、按照面试题本的要点和面试考生的答题思路,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断和评价,对面试考生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独立打分,不得打“人情分、关系分”,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评分表,自觉接受监督员的监督。

四、在考场内不得吸烟、携带手机、私下议论、随便外出,所有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须交监督员统一保管。所有考官不得携带考生信息进入考场(如报名表、照片等),考生进场后不得有与面试无关的语言和举止,不得向考生提问面试题本以外的话题。

五、主考官主持整个面试工作及面试导入语的陈述,向考官和工作人员提出工作要求,掌握中途休息时间。工作人员计算出的面试成绩,经监督员确认,由主考官签字后,向考生当场公布。

六、考官与考生间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考官须主动向主考官提出回避,不参加该考生的打分。

七、考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面试测评标准”、“面试题目及答题标准”等与面试相关的内容,面试材料用完后由工作人员负责收回。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