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有关精神,凡报考市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进入面试的考生均应参加面审,面审合格后,方能进入面试。为此,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面审是做好面试工作的首要环节,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2010年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参加面试的考生事先进行资格审核,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实行竞争择优。
二、面审组织机构
面审工作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三、面审内容
1、应届毕业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
2、往届毕业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毕业生报到证(派遣证)或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和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
3、已就业人员还须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面审时间、地点
面审时间:2010年5月5日上午8:30—11:30
面审地点:西安市大南门外振兴路大学东路4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三楼组织人事处3-15房间)
联系电话:88423995、88403581(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
五、有关要求
凡入围面试的考生,请认真阅读上述有关要求,携带相关证件(一律原件,复印件无效),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审,逾期未按时参加面审的考生(不允许他人代替面审),按自动放弃对待。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