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审工作方案

根据《2010年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有关精神,凡报考市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进入面试的考生均应参加面审,面审合格后,方能进入面试。为此,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面审是做好面试工作的首要环节,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2010年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参加面试的考生事先进行资格审核,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实行竞争择优。

二、面审组织机构

面审工作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三、面审内容

1、应届毕业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

2、往届毕业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毕业生报到证(派遣证)或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和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

3、已就业人员还须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面审时间、地点

面审时间:2010年5月5日上午8:30—11:30

面审地点:西安市大南门外振兴路大学东路4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三楼组织人事处3-15房间)

联系电话:88423995、88403581(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

五、有关要求

凡入围面试的考生,请认真阅读上述有关要求,携带相关证件(一律原件,复印件无效),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审,逾期未按时参加面审的考生(不允许他人代替面审),按自动放弃对待。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