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程序

一、由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再次审核笔试准考证,合格后方可进行面试抽题;

二、考生抽到题准备10分钟后,由引导员带进面试考场,并向考官介绍考生报考单位和报考专业及面试序号;

三、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在10分钟内进行答题,考生认为题答完后,应向各位考官通报:回答完毕;

四、考生回答完,七位各位考官依次亮分,由报分员按照规则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当场报分,将五位考官分数平均后作为考生面试的最终得分,并记录登记,面试监督人当场核对。

五、考生退出考场。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