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关于石晓冬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市环党发〔2024〕32号

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县)局党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党支部:

局党委研究决定:

石晓冬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综合大队副大队长;

翟雪倩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副大队长;

黄立传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周重龙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付磊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高陵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石晓冬同志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翟雪倩同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高陵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立传同志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