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党发〔2024〕21号
市生态环境局分(县)局党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党支部:
按照《西安市市级行政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办法(试行)》要求,局党委决定在市局机关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经研究决定:
何云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处二级调研员;
李卫刚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四级调研员;
纪京新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科技与财务处一级主任科员;
王佳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一级主任科员;
薛兆丰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二级主任科员;
任华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科技与财务处三级主任科员;
朱怡冰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三级主任科员。
免去:
何云同志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二级调研员;
李卫刚同志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四级调研员;
王佳同志市生态环境局科技与财务处一级主任科员;
纪京新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一级主任科员;
薛兆丰同志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处二级主任科员;
任华同志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处三级主任科员;
朱怡冰同志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污染物总量控制处)三级主任科员。
中共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